除了银行什么叫杠杆融资,监管对涉事银行员工的处罚也越来越重了。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一张重磅罚单,上海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清算管理规定、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等八项违规,被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46.95万元、罚款2874.8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超292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海银行,15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监管的处罚,并且处罚金额还不小。
01 多位银行员工处罚金额不低于10万
除了处罚金融机构,当下的监管趋势是,对涉事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金额也正在加大。
据相关罚单明细,15名时任相关负责人也因对部分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被追责,风险管理部、信用卡中心、总行零售业务部成为处罚“重灾区”。
其中,时任上海银行风险管理部副主管莫某文、时任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高级副主管朱某,均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4.2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零售业务部主管陈某、时任上海银行市南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曹某霞,均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0万元。
针对上述处罚,上海银行回应媒体称,此次处罚来源于央行2021年对该行开展的综合执法检查,处罚问题发生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上海银行表示对此高度重视,并已通过健全制度体系等措施积极整改,所涉及问题均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02 银行之外银行员工正在成为大额罚款对象
除了上海银行,最近,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的一则关于浦发银行的行政处罚也相当让人震撼。
相关处罚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因“以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45万元。两名责任人(刘某某、毕某,原支行行长)被分别处以40万元和20万元个人罚款,并予以警告。
和上海银行的上述罚单相比,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的这则罚单仅有200多万,但是两位原支行行长分别为处罚了40万和20万,这种针对个人的处罚,以前很少能处罚到这个数目的。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3月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给予银行保险机构行政处罚的同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处罚责任人,不得仅以机构内部问责作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理由。同一事项处罚多名责任人员时,应当区分责任主次,对直接负责或者对违法行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管理人员应当依法给予比普通工作人员等其他责任人员更重的处罚。
在处罚金额方面,上述法规指出,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分为从轻罚款、适中罚款、从重罚款。
(一)法定罚款幅度为5万元至50万元的,按照5万元至20万元以下、20万元至35万元以下、35万元至50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二)法定罚款幅度为10万元至30万元的,按照10万元至15万元以下、15万元至25万元以下、25万元至30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三)法定罚款幅度为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照20万元至30万元以下、30万元至40万元以下、40万元至50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四)法定罚款幅度为50万元至200万元的,按照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100万元至150万元以下、150万元至200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近年来,国家制定的很多法律、法规都对处罚落实到人也就是一案双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在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负有主体安全责任的人也要进行处罚,体现“机构与个人并罚”的原则。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什么叫杠杆融资,金融监管部门未来针对个人高额处罚的适用范围或将进一步扩大,对屡犯、严重违规的责任人,高额个人罚款将成常态,甚至可能追究刑责。